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天一个男孩送给他的女朋友一台汉显传呼机,温柔的对她说:"我以后再也不怕找不到你了。"女孩调皮的说:"如果我离开这座城市,你就呼不到我了。"男孩得意的摇摇头:"我可是办了漫游的,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呼到你"
女孩问他的传呼号是什么,男孩说:"这是爱情专线,号码不公开。"从此女孩每天都把它带在身边,一刻也不离开。在一个
阳光明媚,让人有一份好的不得了的心情的周末,女孩只留了一张字条给父母,坐上汽车奔向邻近的县城游玩,但是没有人知道女孩正走向一场灾难。
女孩县城玩了一天,拖着沉沉的脚步找到一间带淋浴的小旅馆。一走进房间,女孩迫不及待的走进浴室,想洗去一身的疲惫。当女孩正准备脱衣服的时候,脚下一阵晃动,她急忙扶住一根铁管,心想错觉吗?但是当第二次晃动,女孩知道这不是错觉。
跟 随第二次的晃动中还带有急促和沉闷的断裂声,女孩的全身开始颤栗,她知道可怕的地震来了,随着第三第四次的更加猛烈的震动,无边的黑暗和无边的恐惧把女孩 紧紧的包裹起来女孩象一只受伤的野兽,拼命的放声号叫,拼命的拍打、撕咬浴室的门板。然而一切都是徒劳,女孩无力的蜷缩在阴凉冷漠的地上。
不 知过了多久,忽然腰间一阵颤动,是呼机。女孩匆匆的摘下它,在黑暗中摸索着按到了键子,即看到了绿色的光芒:"林先生请你七点钟到老地方见面。"读着这句 话,女孩的泪水又一次涌出来,滑过嘴角。咸咸涩涩的。想着电话那边的他,女孩又再一次尝试着走出困境,但是是再一次的徒劳与绝望。女孩跌坐在地上,把自己 缩成一团,眼睛盯着呼机的屏幕。
不知过了多久,女孩睡着了,又不知过了多久,呼机再一次在女孩的手中颤动了:"林先生问你在哪里,请速回电话。"女孩再一次的流下眼泪,我想告诉你我在哪里,但是我办不到啊。渐渐的女孩平静了下来,面对无法挽回的死亡,女孩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呼机第三次震动:"去了你家,看到你留下的字条,请火速回家。"女孩的心又开始躁动。呼机第四震动:"我听到广播,知道你那里发生了什么,相信你此时正拿着呼机读我的话,我们很快会见面的。"似乎有一缕曙光在女孩的眼前闪过。女孩期待呼机第五次的震动
,此时的呼机成了他生命唯一的寄托。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呼机象一个疲惫的孩子一样睡着了。终于第五次的震动来了:"我去找你,车不通,想尽各种办法,还是无功而返。我相信你不会出问题的,你是一个聪明又好运的女孩。我等待你的归来!"第六次,第七次。。。。女孩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传呼
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恐惧与绝望的时刻,不知不觉已经两天两夜了。
死 亡的阴影越来越紧的箍住女孩的全身,仿佛看到自己体内的鲜血和肌肉正被一条黑色的巨蛇一口一口贪婪的吞噬。女孩觉得自己快不行了,连哭泣的力量都没有了, 她的思想开始混乱,感觉自己正在往下沉,就在沉到底的时候,呼机第三十八次,也许第四十八次,五十八次震动起来,那震动象磁铁一样,牢牢的吸住了女孩体内 残余的所有能量:"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举行哪些仪式?从现在开始我们分别设想一下,日后评出最佳方案。"
结婚,婚礼,实在是太诱人了,女孩陷入了遐想之中。海底婚礼,象鱼一样自由自在穿梭在海洋世界;跳伞婚礼,与白云并肩飞在空中……女孩再一次振作起来,是啊,人生那么美好,又有多少美好的人生的等着我呢。第六十次,第六十一次。
……男孩一次又一次的向女孩传呼,一次又一次的给女孩 注入生命的活力;一次又一次的把女孩的生存信念从崩溃的边缘拉回来……
度过了漫长的四个昼夜,女孩获救了。当他看到男孩惨白的脸,火一样的眼睛,一下子明白了世间最为珍贵的就是爱。女孩在担架上轻轻的拉着男孩的手,柔柔的说:"我是你今生的新娘"。
活着让你好好爱我!!!
Thursday, April 9, 2009
傍晚6pm至早上6am是女生權益
傍晚6pm至早上6am是女生權益(重要咨詢)
曾經與一位律師朋友聊天得知,我們正談論法律和女士的權益問題…
律師朋友告訴我一個案:
一個年輕的少女被身穿便服的男警察強奸了。當時,少女和男友拿不出駕駛執照,這警察要求少女跟她回警察局,要其男友回家去拿駛照 。
途中就載少女到一処偏僻地方,強奸了她。
律師朋友清楚說到:其實女士們在傍晚6pm-6am是有權利拒絕任何(男)警察的要求,自己單獨跟隨一或一群(男)警察囘返警局。即使有通緝令,也可以暫時拒絕。
除非,當時是被女警逮捕,而且警察局裏的警察人員都是《女警》在當值。又或者,被男警逮捕時有女警在場。否則一概可拒絕。
這法律知識對我們很有幫助,以防備下囘有類似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家人朋友身上。
因爲很多人對《法律》和《警方程序》的無知,而不幸受害真的很多。
說真的,對此我之前真的不知道,相信也有很多人不知道。。
曾經與一位律師朋友聊天得知,我們正談論法律和女士的權益問題…
律師朋友告訴我一個案:
一個年輕的少女被身穿便服的男警察強奸了。當時,少女和男友拿不出駕駛執照,這警察要求少女跟她回警察局,要其男友回家去拿駛照 。
途中就載少女到一処偏僻地方,強奸了她。
律師朋友清楚說到:其實女士們在傍晚6pm-6am是有權利拒絕任何(男)警察的要求,自己單獨跟隨一或一群(男)警察囘返警局。即使有通緝令,也可以暫時拒絕。
除非,當時是被女警逮捕,而且警察局裏的警察人員都是《女警》在當值。又或者,被男警逮捕時有女警在場。否則一概可拒絕。
這法律知識對我們很有幫助,以防備下囘有類似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家人朋友身上。
因爲很多人對《法律》和《警方程序》的無知,而不幸受害真的很多。
說真的,對此我之前真的不知道,相信也有很多人不知道。。
Subscribe to:
Posts (Atom)